道路安全法对车辆超载的规定-许明剑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超载的规定主要包括扣分标准、罚款标准以及其他法律后果。

一. 扣分标准

  1. 客车超载:
     -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2. 货车超载: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
    

二. 罚款标准

  1. 客车超载罚款:
     -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 货车超载罚款:
     -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 其他法律后果

  1. 车辆处理:若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 运输单位责任:运输单位的车辆若超载,并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 事故责任划分:超载车辆在发生事故时,交警和保险公司会评估超载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这将直接影响事故责任的划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超载的人员,保险公司在车辆人员受伤的理赔问题上通常不会进行理赔。

我建议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超载的规定,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