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借款时承诺的额外补偿是否受保护,取决于该补偿的性质、约定方式以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若额外补偿属于利息性质: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若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因此,如果额外补偿被视为利息,且利率在法定范围内,则受法律保护;若超出法定范围,则超出部分不受保护。
若额外补偿属于非利息性质(如违约金、赔偿金等):
- 双方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额外补偿的数额、支付条件及方式。
- 若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则额外补偿受法律保护。
- 但若该约定存在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则可能被视为无效。
证据要求:
- 无论额外补偿属于何种性质,双方都应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约定及支付情况。
- 如借款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都是证明借贷关系及额外补偿约定的有效证据。
综上所述,借款时承诺的额外补偿是否受保护,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双方有明确的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额外补偿通常受法律保护。但为确保自身权益,建议双方在借款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及额外补偿等相关事项。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可及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