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再次鉴定时,公司不可以只委托律师到场,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参与鉴定过程。
分析说明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程序上,若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劳动能力再次鉴定而言,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参与鉴定过程。这是因为申请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最为了解,亲自参与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工伤再次鉴定时,公司不能只委托律师到场,申请人必须亲自参与鉴定过程。这是为了保障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