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简易注销程序有限责任已注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权人申请执行的债权如何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处理,主要依据的是《公司法》以及相关的清算规定。在公司注销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会负责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登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制定清算方案。在这个过程中,会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接着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的其他债务。如果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那么这些财产会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然而,如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还有未处理的债权,原股东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主张权利的。因为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其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依然存在的。当公司注销后存在未处理的债权时,股东可以依据民法中有关债权取得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来追讨这些债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原股东在主张债权时,也需要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那就是如果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那么债权人是有权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这个问题,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简易注销,并且作为债权人还有未执行的债权,那么原股东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来追讨这些债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详细的策略,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