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状中写明“起诉费用由被告承担”是可行的,也是原告表达其诉讼请求的一种方式。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起诉费用承担的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这意味着,如果原告胜诉,原则上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如果原告败诉,则需要自行承担诉讼费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双方达成和解或原告撤诉,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在起诉状中如何表述
在起诉状的诉讼请求部分,原告可以明确表述“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这样的表述既清晰又直接,能够让法院和被告明确了解原告的诉求。同时,原告也需要在起诉状中提供足够的证据和事实支撑,以证明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原告可以在起诉状中明确表述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请求,但应确保有充分的证据和事实支撑其主张,并尊重法院的裁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