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强迫2006年11月18日出生的女生嫁人是犯法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父母强迫未成年女儿嫁人,显然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侵犯了女儿的婚姻自主权。
其次,从道德和伦理层面讲,父母应该尊重子女的意愿和选择,而不是强迫他们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强迫未成年女儿嫁人,不仅会对女儿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伤害,还可能对她的未来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该女生出生于2006年11月18日,在问题提出时她很可能还未成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因此,父母强迫未成年女儿嫁人的行为,更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综上所述,父母强迫2006年11月18日出生的女生嫁人是犯法的,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道德和伦理原则。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女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寻求帮助和保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广大家长要尊重子女的意愿和选择,不要强迫他们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