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案件并不都需要移交检察院。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情况下会移交: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通常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仔细审查案件,包括证据是否充足、犯罪事实是否清晰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特殊情况下可能不移交: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醉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检察院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些情况下,案件可能就不会移交检察院。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也可能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移送检察院。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出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决定。同时,《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也明确了醉驾情节轻微可以不移交检察院的情形。
综上所述,醉驾案件是否移交检察院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醉驾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性质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