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七条的全文是:“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施行日期,即1995年1月1日。它是该部法律的附则部分,用于说明法律的生效时间。自这一日起,劳动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了规范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