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他买的疾病身故险,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身故保险金的一般属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以死亡作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金,通常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身故保险金具有很特别的人身属性,它一般被认定为是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
接下来,我们分析单位给买的疾病身故险这一特定情况。这份保险是由单位为员工购买的,以员工的死亡为给付条件。因此,根据前面的法律规定,这份保险的身故保险金在员工死亡后给付时,通常会被认定为员工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果保险合同中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将身故保险金列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我们遵循一般原则。
综上所述,单位给他买的疾病身故险,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婚姻家庭或公司事务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