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属于公诉案件。
一.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行为属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 从犯罪性质上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害的是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公平竞争原则,对社会的经济运转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这类案件具有公诉性质。
二.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分
- 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 自诉案件则是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通常涉及的是对被害人个人人身、财产权利的侵害,且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形。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而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三.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诉讼程序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案件,通常由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构的代表进行起诉。
- 人民法院会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被告人作出相应的判决。
综上所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属于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