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贷款诉讼费是否按件收取”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贷款的诉讼费并非单纯按件收取。其收费标准通常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具体来说,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来分段累计交纳的。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因此,诉讼费的具体金额会根据您案件的涉及金额来确定。
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会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也是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综上所述,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贷款的诉讼费并非按件收取,而是根据案件涉及的金额以及相关程序规定来确定具体的收费金额。如果您面临此类纠纷并计划提起诉讼,建议您在立案时向法院了解预估诉讼费用,以便做好相应的费用准备。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