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年人保护法学生欺凌的含义是什么-林珠律师|法行宝
2025-07-24 侵权纠纷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生欺凌的明确定义。

具体来说,学生欺凌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肢体欺凌:如殴打、脚踢、推撞等直接对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2. 言语欺凌:如辱骂、讥讽、嘲弄等通过语言对他人进行侮辱和伤害的行为。
  3. 财物欺凌:如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4. 社交欺凌:如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社会交往的行为。
  5. 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

面对学生欺凌,学校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包括建立防控制度、开展教育培训、立即制止与处理欺凌行为、对相关未成年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等。同时,对于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遭遇了学生欺凌,不要沉默或报复,要及时向父母、老师或学校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