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量采购联合体最新法规-张文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公司事务

带量采购联合体最新法规主要由地方医疗保障局制定并发布,如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的实施意见及通知。以下是对相关法规的详细解读:

一. 带量采购联合体的实施依据

  • 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医保规〔2024〕11号),泉州市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联盟组织开展了联合带量采购工作。这一文件为带量采购联合体的设立和运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二. 带量采购的具体实施

  •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通知中,详细规定了带量采购的实施范围、采购周期、中选结果及执行时间等关键内容。例如,第五批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涉及2个品种,平均降价31.81%,中选结果于2025年3月27日在招采子系统挂网,2025年3月30日起正式执行,执行周期两年。

三. 合同签订与货款结算

  • 通知中明确规定了组织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以及货款结算的方式和时间。医疗机构需要通过招采子系统采购医用耗材,并实行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结算货款,确保了货款结算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四. 风险防控与采购管理

  • 法规要求各县(市、区)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及联盟各医疗机构加强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全过程风险管控和防范,确保采购工作的平稳推进。同时,各有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也需要根据约定采购量,科学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和库存储备数量,确保中选产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

综上所述,带量采购联合体的最新法规主要由地方医疗保障局制定并发布,这些法规为带量采购联合体的设立、运作以及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我建议相关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应密切关注并遵守这些法规,以确保带量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