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一共有多少级-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5-07-24 劳动纠纷

伤残鉴定在我国主要分为两大类型,即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非工伤伤残鉴定),两者均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严重程度依次递减。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1.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
    • 等级划分: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重,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等;十级最轻,如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等。此外,还评估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2.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非工伤伤残鉴定):

    •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等级划分:同样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如颅脑、脊髓损伤导致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如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2mm以上),每级致残率相差10%。

这两种伤残鉴定都有其特定的标准和适用范围,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应准备完整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医学文件,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