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中国籍子女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并不区分国籍。只要是非中国籍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合法的亲属关系,如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且未出现依法丧失继承权的情况,那么他们就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具体来说:
养子女的继承权:非中国籍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地位,具有完全的继承权,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如果非中国籍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那么他们也被视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基于遗嘱或遗赠的继承权:如果遗产人在其遗嘱中明确指定非中国籍子女为继承人,或者通过遗赠的方式将财产赠予非中国籍子女,那么这些非中国籍子女就可以根据遗嘱或遗赠的内容获得相应的财产。
综上所述,非中国籍子女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享有与中国籍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