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利用老公职权影响力收贿 是什么罪-王少卿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刑事辩护

老婆利用老公职权影响力收贿,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义与构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2. 在本案例中,老婆作为老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利用老公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请托人财物,完全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二. 法律责任

  • 依据法律规定,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将面临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三. 案例分析

  • 以董某某案为例,董某某的妻子(即本案例中的“老婆”)利用董某某与国家工作人员(汪某某)的密切关系,通过汪某某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以免除债务的形式收受他人财物。董某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我建议: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更不得收受请托人财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