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 隐藏犯罪所得罪条文-刘江律师|法行宝
2025-07-23 刑事辩护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相关法条规定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 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详细解读:

  • 行为对象:“犯罪所得”指的是通过犯罪行为直接获取的财物;“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是指犯罪所得经过处理、投资等产生的新的经济利益。
  • 行为方式: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以及其他方法,如居间介绍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以及协助将资金转移、汇往境外等。
  •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

情节严重的界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 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 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
  • 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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