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时间-韦海团律师|法行宝
2025-07-23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做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时间”的问题,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鉴定申请的受理时间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受理时间,通常会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安排而定。以某地区为例,2024年上半年的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因此,您需要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具体通知,以了解准确的受理时间。

二、鉴定程序的时间节点

  1. 申请提交:您需要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向当地人设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完整的鉴定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可能会要求您补充或修改。

  3. 组织鉴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病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 结论送达:根据最新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送达时限已从20日压缩至15日。这意味着,在鉴定结论作出后,您将在更短的时间内收到鉴定结果。

三、特殊情况下的时间调整

  • 初次鉴定与再次鉴定:如果您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时间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排。

  • 鉴定时限的延长:对于伤病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情况,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鉴定时限。

综上所述,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时间包括受理时间、鉴定程序的时间节点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时间调整。您需要关注当地人社部门的具体通知,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如果您在鉴定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