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异议必须书面吗-孟翔律师|法行宝
2025-07-22 合同纠纷

支付令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对支付令所确定的实体义务本身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口头异议以及15日之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均无效。异议书需要写清申请人信息、明确不承认债务的请求事项,以及债务不存在、已履行等事实理由。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后,会进行形式审查,若异议成立,则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并可能转入诉讼程序;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异议,支付令继续有效。

因此,如果对支付令有异议,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