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可以约定为1年。在保证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间为1年是完全合法的。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明确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自由约定保证期间,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出现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等视为没有约定的情形,该约定即为有效。
因此,在保证合同中约定1年的保证期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这样的约定有助于明确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保护债权人和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