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通常并不是随机挑选诈骗对象,而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这是电信网络诈骗区别于普通诈骗的本质特征之一。
电信网络诈骗的“对象不特定”特征:
- “对象不特定”意味着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行为时没有特定的诈骗对象,而是进行随机选择。这种随机性体现在被骗对象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上,每个人都有受到诈骗的可能性。
- 同时,电信网络诈骗还具有开放性特征,即被诈骗的对象存在向多数发展的盖然性,公众都有受到诈骗的可能性,诈骗行为一旦实施,受害范围往往不可预料,危害后果也往往难以控制。
与“特定对象”诈骗的区别:
- 针对特定对象的诈骗,如针对某个具体个人或特定群体的诈骗,其诈骗对象是确定的,与电信网络诈骗的“对象不特定”特征形成鲜明对比。
- 电信网络诈骗由于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因此其社会危害性更大,被称为“社会公害”。
如何判断电信网络诈骗的对象是否“不特定”:
- 需要看行为人是否在以不特定的多人为受众的公开网站、微信群等平台上发布诈骗信息。
- 需要看行为人是否向多人拨打诈骗电话,无论是随机拨打还是根据事先获取的电话名单有针对性地拨打。
- 还需要看行为人是否开设“钓鱼网站”等诈骗平台,以吸引不特定的多数人上钩。
综上所述,电信网络诈骗并不是随机挑选诈骗对象,而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这种诈骗方式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更难以控制的特征。因此,在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时,需要更加注重对其本质特征的理解和把握。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