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跟收养有什么区别-丁艾东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婚姻家庭

抱养与收养在法律上并无本质区别,均是通过合法手续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只是口语和书面语的不同表达。具体分析如下:

一. 抱养与收养的概念

  1. 抱养:通常是口语化表达,指家庭因无子女而抱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需经过合法程序。
  2. 收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律行为,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形成拟制血亲关系,具有亲子间的权利义务。

二. 收养的条件

  • 收养人条件: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
  • 被收养人条件:需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且年龄需未满18周岁。若被收养人8周岁以上,还需征得其本人同意。

三. 收养的办理与效力

  • 收养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可随养父母姓氏,经协商一致也可保留原姓氏。
  • 未进行登记的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双方协议解除或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且有虐待、遗弃等行为。

综上所述,抱养与收养在法律层面并无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履行了合法的收养程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