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4是什么罪-邹玉杰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4条规定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具体来说:

一. 传播淫秽物品罪

  1. 定义与行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传播”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众之中进行传播,如通过传阅、出借、展示、赠送、讲解等方式散布、流传淫秽物品。
  2. 刑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1. 定义与行为: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这里的“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
  2. 刑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 加重情节

  1. 如果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并组织播放,将依照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2.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也会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4条明确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应的刑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