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七)并未直接减少任何特定罪名的死刑配置。刑法修正案(七)主要是对现有的一些罪名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增加了新的罪名和相应的刑罚规定,以及对某些罪名的刑罚进行了调整。以下是对刑法修正案(七)中涉及刑罚修改部分的分析:
一. 修改和补充的罪名及刑罚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修正案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对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并未涉及死刑的修改。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犯罪:对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进行相关交易或泄露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同样,这里也未涉及死刑的修改。
其他罪名的修改和补充:修正案还对逃税、传销、非法经营、绑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罪名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但均未涉及死刑的减少。
二. 总结
综上所述,刑法修正案(七)并未直接减少任何特定罪名的死刑配置。它主要是对现有罪名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以及调整了某些罪名的刑罚。因此,对于“刑法修正案七减少的死刑”这一问题,答案是没有直接减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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