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74号令明确规定责任人有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以及安全员三个级别。具体分析如下:
一. 责任人的级别与职责
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通常指的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他们需要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最终责任。
安全总监: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依法配备安全总监。安全总监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安全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应配备安全员,他们通常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员担任。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直接执行者。
综上所述,特种设备74号令明确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以及安全员三个级别的责任人,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