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遗失后,为了保障双方权益,特别是债权人的权益,确实有必要撰写一份作废证明。以下是一份详细的借条遗失作废证明撰写指南,供您参考:
标题
借条遗失作废证明
正文内容
基础信息阐述
双方确认
作废声明
后续安排
双方签字盖章
示例文本
借条遗失作废证明
兹有借款人[借款人姓名],于[借款日期]向出借人[出借人姓名]借款人民币[借款金额]元,并出具了相应的借条。现因出借人不慎将借条遗失,经双方共同确认,特此证明以下事项:
1. 原借条遗失,具体遗失时间为[遗失时间],遗失地点可能为[遗失地点](如不确定可不写)。
2. 双方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借款人承认尚欠出借人人民币[借款金额]元未偿还(或已偿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 自本证明出具之日起,原借条作废,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任何持有原借条的人均不能以此主张债权。
4. 双方已就还款事宜达成新的协议,具体为[新的还款安排或重新签订借条的说明]。
本证明一式两份,借款人与出借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模板中的空白部分,并确保双方签字盖章,以保障证明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