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介法最新规定是什么-姜明坤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经济纠纷

金融中介法最新规定是《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该规定主要规范了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行为,以下是相关内容的详细解读:

一. 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

  • 中介机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不得有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

  • 中介机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特别是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保荐、承销和审计业务时,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

三. 监管措施

  • 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监管。对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

四. 地方政府的奖励限制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以避免区域间的恶性竞争和扭曲政绩观,同时防止诱导中介机构追求短期利益,偏离其“看门人”的角色定位。

我建议金融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守这些新规,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对于金融中介服务收费的问题,也应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