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智力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怎么办”的问题,首先我想强调的是,社会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智力残疾人有一系列的救助和供养政策,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根据相关政策,如果一位智力残疾人被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并且同时满足无生活来源以及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条件,那么他/她可以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这里的“无劳动能力”通常包括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残疾人。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过程相对明确和便捷。申请人需要向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等相关材料。如果申请人本人申请有困难,还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在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审核确认。
一旦申请成功,特困人员将享受到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在内的救助供养待遇。这些待遇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和政策调整而定期更新,以确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此外,对于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相关部门还会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照料和护理服务。如果特困人员去世,政府还会提供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并给予一定的丧葬费补助。
总的来说,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智力残疾人,国家和社会有一整套完善的救助和供养体系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符合相关条件,建议及时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获得必要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