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一般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即当事人有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如超速、闯红灯等。这是构成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之一,必须有明确的违章行为存在。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了实际损害,这是构成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只是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而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则不构成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违章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这种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必须明确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联系。
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过错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而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一般要件包括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损害事实的存在、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这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