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中法人可以使用简称,但需遵循一定规范。
一. 庭审笔录中法人简称的使用规范
全称与简称的使用场景:
简称的标注方式:
二. 庭审笔录的书写规范
庭审笔录是记录庭审过程的重要文件,除了法人简称的使用外,还需注意以下书写规范:
时间、地点、参与人的准确记录:
客观、准确、全面的记录:
数字与计量单位的规范使用:
尾部签字确认:
三. 示例
以下是一个庭审笔录中法人简称使用的示例:
笔录开端:
XXXXX人民法院法庭审理笔录
(XXXX)XX民一初字第XXXX号
案由:XXXX纠纷
开庭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上/下午 XX时 XX分至 XX时 XX分
开庭地点:第 XX审判庭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XX, 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XX, 书记员:XX
到庭诉讼参与人:原告: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及代理人、被告:YY有限责任公司及代理人
笔录正文(节选):
审:关于XX公司与YY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原(XX公司代理人):……
被(YY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
……(庭审过程记录)
尾部签字确认:
参加审判活动的当事人和代理人签上名字与日期:
XX公司(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YY有限责任公司(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参加审判活动的法官签上名字与日期:
审判长: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审判员: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参加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签上名字与日期:
书记员: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