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刑法对安全事故的定罪有哪些”这一问题,我国刑法中针对安全事故的定罪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罪名:
危险作业罪:
- 这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加的一个罪名。它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如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等,将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大责任事故罪:
- 这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违反的规定包括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 此罪名涉及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并因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情节,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这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物品肇事罪:
-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将受到刑法的制裁。
其他相关罪名:
- 如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以及消防责任事故罪等,这些罪名也涉及到安全事故的不同方面,并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我国刑法对安全事故的定罪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通过严格的法律责任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您在具体案件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