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开庭前可以看被告的答辩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相关信息。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这一法律程序确保了原告在庭审前有权利了解被告的答辩意见,从而能够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因此,在开庭前,原告是有权要求并查看被告的答辩状的,这是法律赋予原告的合法权益。如果法院未主动送达答辩状副本,原告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看被告的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