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刑事诉讼法》中并未直接规定,该罪名是由《刑法》进行规定的。具体来说:
一、法条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构成要件
三、立案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个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还损害了公众的财产权益。因此,在面对此类行为时,应依法予以打击,并加强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众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遭遇了此类行为,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