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定义-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刑事辩护

犯罪心理是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而犯罪行为是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或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一. 犯罪心理的定义及特点

  1. 定义: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这些心理因素包括认识、情感、意志、气质、性格、能力、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心理状态等。
  2. 特点:犯罪心理是主观的内部活动,我们无法直接观察,但它在产生的时间顺序上总是先于犯罪行为,没有犯罪心理也就不可能存在犯罪行为。
  • 例如,一个人可能因为贪婪、嫉妒或报复等心理因素而产生犯罪动机,进而实施犯罪行为。

二. 犯罪行为的定义及分类

  1. 定义:犯罪行为是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或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2. 分类:犯罪行为主要分为两大类,包括作为的犯罪行为和不作为的犯罪行为。作为的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以积极的身体动作实施的危害行为;而不作为的犯罪行为则是指犯罪人负有某项法定或约定义务,却未积极履行该义务,从而造成的危害。
  • 例如,抢劫是作为一种积极的身体动作实施的犯罪行为,而遗弃则是因未履行扶养义务而造成危害的不作为犯罪行为。

三.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联系

  1.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是无法分割的,犯罪行为总是在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发生的。
  2.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共同建立在犯罪人的全部心理因素之上,并共同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

我建议在理解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时,应将其视为一个整体,深入剖析犯罪人的心理因素,以更好地预防和打击犯罪。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