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无障碍建设法,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具体分析如下:
一. 违反无障碍建设法的行为可诉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六十三条,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这表明,违反无障碍建设法,且该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责的。
二. 起诉的主体和条件
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以首先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这是一种较为柔和的法律监督方式,旨在通过建议促使违法者自行纠正错误。
公益诉讼:如果检察建议未能奏效,或者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提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违法行为确实存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有明确的被告等。
三. 实际案例
以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未依法履行市政设施设置与维护监管职责的案例为例。巴南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龙洲大道人行道存在未设置盲道等违法情形,遂发出检察建议书。然而,巴南城管局在法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最终,巴南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确认巴南城管局未依法履行市政设施设置与维护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综上所述,违反无障碍建设法,且该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是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具体采取何种法律手段,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