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是什么意思-万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9 刑事辩护

“被非法利用信息网络”通常指的是个人或单位被卷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相关行为中。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一种网络新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它主要涉及到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特定违法犯罪活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是对此罪的详细解释:

一、核心结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主要包括设立违法网站或通讯群组、发布违法信息以及为犯罪活动“引流”等行为,这些行为在情节严重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详细解释

  1. 设立违法网站或通讯群组:

    • 这指的是利用信息网络开设网站或群组(如微信、QQ等),专门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如诈骗、赌博、教唆犯罪、售卖违禁品等。例如,某人设立一个用于销售毒品的网站,就属于此类行为。
  2. 发布违法信息:

    • 在网上发布含有违法内容的广告或消息,如售卖低俗视频、假证件,或是宣传赌博、传销、诈骗等违法活动。例如,某人在网络上发布大量淫秽视频或诈骗信息,即构成此类行为。
  3. 为犯罪活动“引流”:

    • 这类行为人发布的信息,从表面上看往往不具有违法性,但其真实目的是吸引他人关注,进而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例如,通过发布低价机票、旅游产品等商品信息,吸引他人购买,然后在交易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

三、情节严重的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在以下情形下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 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名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
  • 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注册账号数累计达到二千以上;
  • 发布有关违法犯罪的信息数量达到一百条以上,或向大量用户账号、通讯群组发送有关信息;
  • 利用社交网络传播有关信息,关注人员账号数累计达到三万以上;
  •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 二年内曾因相关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再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还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综上所述,“被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涉及到一系列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信息网络的正常管理秩序,还可能导致被害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我们应当提高警惕,加强网络安全意识,避免被卷入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