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便与他人同居,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并可能导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违反忠实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未离婚的一方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明显违反了这一忠实义务。
民事责任:
- 若因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得到更多照顾,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刑事责任:
- 如果未离婚的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一旦构成重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未离婚便与他人同居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还可能导致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应忠诚于彼此,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经营好婚姻关系。如确实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应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后再考虑新的感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