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具体规定如下: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是保障物权人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