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被起诉,通常并不是去您所在的城市起诉,而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您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去应诉。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但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即起诉前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与住所地不一致,那么应诉的法院就可能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比如,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原告也可以选择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中,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那么出借人(即原告)的住所地或者借款交付地也可能被视为合同履行地。
因此,如果您被起诉,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然后向该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应诉。如果您对具体的管辖法院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