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意见书通常不会直接送达给辩护人。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刑事案件时的内部诉讼文书,主要用于说明案件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初步处理意见等,它并不对外公开。
在刑事案件中,辩护人的角色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保护其合法权益。然而,起诉意见书作为公安机关的内部文书,并不属于必须向辩护人公开的材料。辩护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阅卷、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等,来了解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起诉意见书不直接送达给辩护人,但辩护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和证据,并可以依法提出辩护意见。如果辩护人对案件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了解,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
总之,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的内部诉讼文书,不直接送达给辩护人,但辩护人有权通过其他途径了解案件情况和证据,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