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借委托的调解员应当是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而不是仅按照放心借那边的诉求进行调解。
一. 调解的基本原则
- 双方协商:调解的本质是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引导下,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这意味着调解过程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意见和诉求,而不是仅由一方主导。
- 中立性: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如果调解员仅按照放心借的诉求进行调解,那么调解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 调解实践
- 在实际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了解纠纷的事实和背景,然后引导双方进行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如果调解员仅按照一方的诉求进行调解,那么另一方可能会感到不公,导致调解失败或引发新的纠纷。
综上所述,放心借委托的调解员应当是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而不是仅按照放心借那边的诉求进行调解。这样可以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建议你在参与调解时,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与调解员和对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满意的和解协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