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合同法 里 合同分为哪几类-唐建根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合同纠纷

在《民法典》中,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划分。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如赠与、借用等,则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

  2.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划分。有偿合同,如买卖、租赁等,是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无偿合同,如赠与等,则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3.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划分。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则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4.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划分。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5. 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划分。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则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

  6. 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划分。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则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7. 本合同与预约合同: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划分。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则是指将来应订立的合同。

  8. 定式合同:又称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此外,合同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交易内容和服务对象进行更细致的划分,如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仓储合同等。这些分类有助于更准确地理解和应用合同法律条款,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