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中关于军事的法律法规有多少条 分别是哪些-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3-13 婚姻家庭

宪法中直接涉及国防军事有关制度的条文共有12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确立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宪法序言中实际上确认了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这是政治上的领导、事实上的领导。

  2. 明确武装力量的性质和任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其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3. 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国防职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等职权。
    • 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 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工作,并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任免军事法院院长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4. 规定军人衔级制度:军人的衔级制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

  5. 明确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务院行使“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的职权。

  6. 确立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7. 确立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8. 规定公民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9. 保障军人政治经济权利等各方面权利: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具体的条文序号可能因宪法版本和章节设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上述内容均是我国宪法中关于军事的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条文共同构成了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宪法基础,为国防军事立法提供了根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