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 资助恐怖主义和犯罪收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张津川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刑事辩护

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犯罪收益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我国有多部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和严厉打击。以下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解读:

一. 洗钱的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提供资金帐户的;
    • 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 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 跨境转移资产的;
    •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 资助恐怖主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资助恐怖活动组织、个人或者实施恐怖活动个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 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或者实施恐怖活动个人的;
    • 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三. 犯罪收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综上所述,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犯罪收益都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对于这些行为,法律不仅规定了严厉的刑事责任,还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我建议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