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公司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商业混淆行为: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或者实施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例如,假冒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标志和企业名称等。

  2. 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为了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个人。这种贿赂行为通常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反映,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有本质区别。

  3. 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方面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例如,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进行的夸大其词、隐瞒真相或歪曲事实的宣传。

  4.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经营者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这些秘密。此外,违反保密义务或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以及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这些要求的行为,也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5.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欺骗性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以此欺骗消费者。巨奖销售则指最高奖的金额超过法定限额(现为五万元)的有奖销售行为。

  6. 商业诋毁行为: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这种行为通过贬低他人来提升自身市场地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7.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这包括未经同意插入链接、强制目标跳转、误导用户修改或卸载其他产品、恶意不兼容等行为。例如,通过技术手段干扰其他经营者的网站或APP,使其无法正常提供服务。

综上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必须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如果您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及时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