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审核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界定-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公司事务

关于上市审核中“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这是一个涉及公司法务领域的重要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上市审核中,主要指的是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并因此受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

详细解释

  1. 定义与范围:

    • “重大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这些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
    • 对于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但需注意,若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并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则不适用上述不认定的情形。
  2. 子公司违法行为的考量:

    •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若其违法行为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5%),则该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但同样,若子公司的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则此例外不适用。
  3. 时间起算点:

    • 最近3年重大违法行为的起算时点,是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4. 诉讼或仲裁事项的核查与披露:

    •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可能对股权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包括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或仲裁请求、判决或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等。
    • 若诉讼或仲裁事项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应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应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总结

在上市审核过程中,对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等。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细致的核查和披露,以确保上市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