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 成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张丽珍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婚姻家庭

关于“大学 成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1. 法律依据: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其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不属于上述“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范畴,因此不具备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资格。
  2. 现实情况:

    • 虽然现实生活中,尚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成年子女往往无法独立承担学费、生活费等开销,但法律并未规定父母有义务为成年大学生支付抚养费。
    • 父母为成年大学生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更多是基于亲情和道义,而不是法定义务。
  3. 法律建议:

    • 对于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如果确实需要经济支持,建议通过勤工俭学、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来减轻经济负担。
    • 同时,也可以与父母进行协商,看父母是否愿意在能力范围内提供经济支持,但这并非父母的法定义务。

综上所述,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一般不予支持。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婚姻家庭或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