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嫖娼之前处罚并交过罚金,几年后又让交”的问题,首先明确的是,嫖娼在我国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卖淫、嫖娼的行为,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等处罚。
关于重复处罚:
- 如果您之前已经因为嫖娼行为被处罚并交纳了罚金,几年后再次因此被要求交纳罚金,这通常意味着您再次实施了嫖娼行为,并且被公安机关查处。
- 法律的处罚是针对每一次违法行为而言的,不会因为您之前已经受过处罚就免除后续的处罚。每次违法行为都会独立受到法律的制裁。
关于罚金交纳:
- 罚金是法律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经济制裁手段,必须按时交纳。如果您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但是,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有特别的法律规定或者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决定停止执行。
法律建议:
- 强烈建议您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再次实施嫖娼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不仅会对您的个人声誉造成损害,还可能对您的家庭、工作和社会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 如果您面临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请及时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综上所述,如果您几年后再次因为嫖娼行为被要求交纳罚金,这通常是因为您再次实施了违法行为。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再次陷入法律困境。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