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发行罪是什么意思-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3-13 刑事辩护

诈骗发行罪,是指行为人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或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证券,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 构成要件

  1. 行为要素:行为人必须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并且已经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仅制作了虚假的文件而未实际发行,则不构成此罪。
  2. 结果要素:行为人的欺诈发行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例如,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或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等。
  3. 主观要素:此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制作的发行文件不是对本公司状况或本次股票、债券发行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仍然积极为之。

二. 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犯诈骗发行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 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1. 与诈骗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客观方面、故意内容和犯罪目的的不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诈骗发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诈骗罪的行为人发行股票、债券是非法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而诈骗发行罪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
  2. 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侵犯的客体和客观方面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诈骗发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集资诈骗罪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而诈骗发行罪则是为了非法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或企业的业务发展。

我建议,对于涉及证券发行的行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行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以避免触犯诈骗发行罪。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