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审计的相关规定条款-唐建根律师|法行宝
2025-03-13 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审计的相关规定条款主要为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九条。

一. 第九十一条

  • 条款内容: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解释说明:此条款明确了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强调其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方干涉,确保了审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 第一百零九条

  • 条款内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 解释说明:此条款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应设立审计机关,并明确了其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职责,同时指出其需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层级监督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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